清債人員被確定以后,首先要分析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成立,是否合法。這就是要分析雙方主體是否確實、合法,債務關系的內容和客體是否適當,雙方的主觀愿望和客觀行為是否遵循了有關原則。其次要分析債務的性質、成因和義務所在,以及可能出現的后果。如在債務性質方面,是合同之債還是非合同之債,是金錢債務還是實物債務,是借貸糾紛還是質量爭議等。在債務糾紛成因方面,是確實無款還是產品滯銷,是存有爭議還是有意拖欠等。這些都要通過分析,查明真相。
在對債務問題的分析中,對債務人本人的調查了解也是十分必要的.這包括對債務人方面的公民、法人代表或他們的代理人的年齡、住址、文化程度、家庭狀況、社會經歷、生活習慣和心理特點的調查調解,這對債務問題的解決都有幫助,其中心理特點的分析意義尤為重大。這主要表現在兩方面:
一是根據債務人方面的心理特點分析債務事件。一般情況下若債務人整天愁眉苦臉,情緒低落,這可能是無力償還債務所造成的;若債務人經常大吃大喝,揮霍無度,言而無信,東游西蕩,那就有可能是在賴帳不還或蓄意詐編.
二是根據債務人的心理特點,在清債過程中正確運用克敵制勝的心理戰術.可對債務人的能力、氣質、性格、動機、需要、興趣及情感和意志等特點進行分析,若對方能言善辯,自己也應在這方面有所準備;若了解對方有某種藉要或某方面的興趣,在堅持原則的基礎上投其所好,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協商對話的氣氛;若對方意志的堅韌性較差,那就采取連續進攻的方式,則成功有望。